DB62/T 2415-2013
甘肃省高温等级
发布时间:2014-01-07 实施时间:2014-02-01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高温天气越来越频繁,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及时有效地预警高温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高温等级》标准。
根据该标准,甘肃省将高温天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高温、较重高温、重度高温和特别重度高温。其中,一般高温为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较重高温为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重度高温为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特别重度高温为日最高气温达到43℃以上。
根据高温等级的不同,预警颜色也有所区别。一般高温为黄色预警,较重高温为橙色预警,重度高温为红色预警,特别重度高温为紫色预警。同时,不同预警颜色对应的预警信号也不同,以便人们能够及时了解预警信息。
除了预警颜色和预警信号,该标准还规定了不同预警级别的预警时效。一般高温预警时效为24小时,较重高温预警时效为48小时,重度高温预警时效为72小时,特别重度高温预警时效为96小时。这些时效的设定,有助于人们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高温天气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总之,甘肃省高温等级标准的制定,为高温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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