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684.1-2016
草原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第1部分 调查对象和范围
发布时间:2016-07-29 实施时间:2016-08-31
草原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草原资源调查是草原管理和保护的基础。为了规范草原资源调查工作,提高草原资源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草原资源调查工作,包括草原植被、土壤、水文、动物、微生物等方面的调查。
调查对象包括草原植被、土壤、水文、动物、微生物等,其中草原植被调查是草原资源调查的重点。草原植被调查应包括草本植物、灌木、乔木等植物的种类、分布、数量、生长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调查范围包括我国所有草原地区,包括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四川、云南、西藏等省区。
草原资源调查应遵循科学、准确、全面、实用的原则,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包括遥感技术、GPS定位技术、数字化处理技术等。
草原资源调查应注重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采用标准化的调查方法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相关标准
GB/T 19249-2013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与定量评价方法
GB/T 19250-2013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GB/T 19251-2013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技术规范
GB/T 19252-2013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数据处理方法
GB/T 19253-2013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