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应运而生。为了规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本标准制定了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星级划分与评定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星级划分与评定。
二、术语和定义
2.1 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
指由农村居民自愿组织,以互助为基础,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的机构。
2.2 星级划分
根据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将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划分为不同的星级等级。
2.3 评定
对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打分。
三、星级划分与评定要求
3.1 星级划分
根据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将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划分为以下星级等级:
(1)五星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且在同级别中处于领先地位。
(2)四星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且在同级别中处于较为领先地位。
(3)三星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且在同级别中处于中等水平。
(4)二星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在同级别中处于较为落后地位。
(5)一星级: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2 评定要求
(1)服务质量评定要求:包括饮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评估,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管理水平评定要求: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要求管理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设施设备评定要求:包括房屋、设备、卫生等方面的评估,要求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评定程序
4.1 评定机构
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星级划分与评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评定机构进行。
4.2 评定内容
评定机构应当对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打分。
4.3 评定结果
评定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将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划分为相应的星级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相关标准
GB/T 18220-2018《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0-2013《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GB/T 30966-2014《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规范》
GB/T 30967-2014《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机构卫生规范》
GB/T 30968-2014《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机构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