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4510-2022
光伏电站气象环境监测仪观测规范
发布时间:2022-05-09 实施时间:2022-06-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光伏电站气象环境监测仪的选型、安装、校准、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光伏电站:指利用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发电的电站。
2.2 气象环境监测仪:指用于监测光伏电站周边气象环境参数的仪器。
2.3 观测要素:指气象环境监测仪监测的气象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辐射、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2.4 观测周期:指气象环境监测仪进行一次完整观测的时间周期。
2.5 观测数据:指气象环境监测仪观测到的气象参数数值。
2.6 数据处理:指对观测数据进行校正、筛选、统计、分析等处理过程。
2.7 质量控制:指对观测数据进行质量评估、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过程。

三、选型要求
3.1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测量太阳辐射、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参数的能力。
3.2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和长期稳定性。
3.3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远程监测的能力。
3.4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完善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系统。

四、安装要求
4.1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安装在光伏电站周边气象环境稳定、无遮挡、无干扰的地方。
4.2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按照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并进行校准和测试。
4.3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防雷、防静电、防腐蚀、防水、防尘等保护措施。
4.4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具有远程监测和控制的能力,可通过网络实现数据传输和远程控制。

五、校准要求
5.1 气象环境监测仪应定期进行校准,校准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5.2 气象环境监测仪的校准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校准方法和标准进行,校准记录应详细记录。
5.3 气象环境监测仪的校准应包括零点漂移、灵敏度漂移、线性度、温度漂移等方面的校准。

六、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6.1 气象环境监测仪的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数据筛选、数据校正、数据统计等过程。
6.2 气象环境监测仪的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等方面的评估。
6.3 气象环境监测仪的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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