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4536-2022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22-06-30 实施时间:2022-07-31


核技术利用单位是指在核技术应用领域从事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活动的单位。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辐射事故,对人员、环境和设施造成危害。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核技术利用单位需要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是指在模拟辐射事故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的活动。演练的目的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演练内容、演练方式、演练评估和演练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1. 基本要求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演练应当真实、全面、科学、系统,演练周期不得超过一年。演练应当包括不同级别的辐射事故,演练内容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

2. 组织管理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成立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评估。应急管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物资保障演练的顺利进行。演练应当由应急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演练前应当进行演练计划的编制和演练方案的制定。

3. 演练内容
演练内容应当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设备的使用、人员疏散和医疗救护等方面。演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演练场景,包括不同级别的辐射事故和不同的应急情况。

4. 演练方式
演练方式可以采用实地演练、桌面演练、模拟演练等方式。实地演练是指在实际场地进行演练,桌面演练是指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演练,模拟演练是指使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演练。不同的演练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 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演练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演练的组织管理、演练的内容和方式、演练的效果等方面。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应急管理机构,用于完善应急预案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演练报告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编制演练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演练的目的、组织管理、演练内容和方式、演练评估等方面。演练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用于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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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33-2019 核安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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