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 B40.082-1990
笼养鸡基地县标准
发布时间:1990-02-13 实施时间:1990-04-01
笼养鸡基地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地选址和环境要求
笼养鸡基地应选在远离城区、交通便利、空气清新、水源充足的地方。基地周围应无工业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源。基地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消毒设施。
2. 笼舍建设和设备要求
笼舍应建设在平坦、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笼舍内部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应齐全,包括饮水器、喂料器、温度计、湿度计等。
3. 饲料和饮水管理
饲料应选用优质饲料,不得使用过期、霉变、变质的饲料。饮水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水源,避免水污染。
4. 疫病防控
基地应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制度,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5. 养殖管理
基地应建立健全的养殖管理制度,包括鸡只数量、密度、生长周期、饲养标准等。鸡只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更换笼屉,避免鸡只间的互相感染。
相关标准
- GB/T 19630-2011《家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 GB/T 22254-2008《家禽饲料卫生标准》
- GB/T 22253-2008《家禽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T 22252-2008《家禽养殖场卫生标准》
- GB/T 22251-2008《家禽养殖场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