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491-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
发布时间:2010-02-24 实施时间: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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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镇企业职工老年生活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规范基金征缴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国家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其中,DB61/T 491-2010《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其中的一项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征缴范围: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范围,包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2. 征缴标准: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标准,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
3. 征缴程序: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程序,包括缴费期限、缴费方式、缴费凭证等。
4. 监督管理: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监督管理措施,包括征缴检查、追缴欠费、处罚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行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标准:
GB/T 24349-200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规范
GB/T 24350-200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规范
GB/T 24351-200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规范
GB/T 24352-200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GB/T 24353-200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息披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