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127-2018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3部分:基础应用
发布时间:2018-02-13 实施时间:2018-03-1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务服务也逐渐向互联网化、智能化方向转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渠道,已经成为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应用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国家发布了DB61/T 1127-2018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第3部分:基础应用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政务门户、政务微信、政务APP、政务短信、政务邮箱、政务网盘、政务OA、政务GIS等应用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其中,政务门户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窗口,应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政务微信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应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政务APP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途径,应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政务短信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应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政务邮箱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工具,应具备信息发布、在线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政务网盘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存储空间,应具备信息存储、在线共享、在线备份等功能;政务OA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办公平台,应具备信息管理、流程管理、协同办公等功能;政务GIS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地理信息平台,应具备地图展示、数据查询、空间分析等功能。

本标准要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应用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用功能齐全,满足用户需求;
2.应用界面简洁、美观,易于操作;
3.应用安全可靠,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4.应用性能稳定,保障用户体验;
5.应用数据规范,保障数据质量;
6.应用可扩展性强,方便后续升级和扩展;
7.应用运维管理规范,保障应用稳定运行。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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