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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实现共同经济利益为目的,依法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共担,成员资格平等,经营管理民主化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运行规范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组织架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对理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监督机构,经理人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经营规模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二、经营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社员意愿,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计划,制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经营活动合法、规范、透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拓宽经营渠道,提高经营效益。
三、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及时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员和监事会的监督。
四、社员权益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尊重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权益保障制度,明确社员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及时解决社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
GB/T 29491-2013 农民合作社监事会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管理规范
GB/T 29493-2013 农民合作社经理人员管理规范
GB/T 29494-2013 农民合作社社员权益保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