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271-2019
农村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19-10-29 实施时间:2019-10-29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活垃圾是农村人居环境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活垃圾的分类要求。根据垃圾的性质和来源,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要求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将垃圾分类投放,减少垃圾的混合程度,方便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2.生活垃圾的收集要求。要求农村居民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袋中,垃圾桶或垃圾袋应当标明垃圾的种类和投放时间。垃圾收集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收集,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的运输要求。要求垃圾收集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书。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保证垃圾的安全和卫生。

4.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要求。要求农村地区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无法分类处理的垃圾,应当采取安全、卫生的方式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影响。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的管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的质量,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卫生。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
GB/T 18922-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车辆
GB/T 18923-2002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GB/T 18924-200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GB/T 18925-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