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327.5-2020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5部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3-28


检验检测机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而检验检测报告则是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为了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标准制定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具有可读性和易懂性。
4.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保护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二、报告格式
1.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采用标准格式,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录等部分。
2.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注明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检验检测项目名称、检验检测日期等信息。
3.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行距和页边距等格式。

三、报告内容
1.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验检测项目的名称、检验检测方法、检验检测结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注明检验检测项目的标准、规范和方法等参考文献。
3.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注明检验检测过程中的不确定度和误差等信息。

四、报告编制程序
1. 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
2. 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
3. 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应当按照标准格式和要求进行。

五、报告审核程序
1. 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经过审核后才能发布。
2. 检验检测报告审核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
3. 检验检测报告审核应当按照标准格式和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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