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特困人员:指因年老、疾病、残疾、无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自行生活,需要社会帮助的人员。
2.2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指专门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的机构。
2.3 服务对象: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的服务接受者。
2.4 服务内容: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为服务对象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2.5 服务质量: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水平。
2.6 服务管理: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2.7 服务安全: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
三、服务内容
3.1 生活照料服务
(1)提供住宿、饮食、洗浴、换洗衣物等生活照料服务;
(2)提供康复训练、日常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
3.2 医疗护理服务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测量体温、血压、血糖等;
(2)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护理;
(3)提供急救服务。
3.3 文化娱乐服务
(1)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如唱歌、跳舞、看电影等;
(2)提供文化教育服务,如学习文化知识、参加文化活动等。
四、服务质量
4.1 服务态度
(1)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细致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服务人员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虐待服务对象。
4.2 服务质量
(1)服务内容应符合服务对象的需求;
(2)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3 服务效果
(1)服务效果应符合服务对象的期望;
(2)服务效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五、服务管理
5.1 服务对象管理
(1)服务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评估、分类管理;
(2)服务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和病史记录。
5.2 服务内容管理
(1)服务内容应按照规定进行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
(2)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3 服务质量管理
(1)服务质量应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和评估;
(2)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服务安全
6.1 火灾安全
(1)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6.2 食品安全
(1)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按照规定进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和使用;
(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6.3 环境卫生安全
(1)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安全评价指南
GB/T 29492-201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评价指南
GB/T 29493-201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内容评价指南
GB/T 29494-2013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效果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