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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由于行业发展不规范,存在一些家政服务机构不诚信经营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和损失。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家政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连锁机构、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站等。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公示等内容。
一、基本要求
1.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服务质量,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家政服务。
3.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得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
4.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评价指标
1. 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服务时效等。
2. 诚信经营:包括合同履行情况、收费透明度、信息公开等。
3. 安全保障:包括员工资质、服务设备、服务环境等。
4. 消费者满意度: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
三、评价方法
1.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2. 评价机构应当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查、现场检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3. 评价机构应当对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评价结果公示
1.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评价结果及时公示在官方网站、门店等显著位置。
2.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及时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家政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50379-2019 家政服务人员聘用管理规范
GB/T 50380-2019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GB/T 50381-2019 家政服务安全管理规范
GB/T 50382-2019 家政服务信息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