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装备承制单位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基本要求
1.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保证服务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1.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
1.3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信息。
2.服务内容
2.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包括资格审查前的咨询、资格审查过程中的咨询和资格审查后的咨询。
2.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材料准备、资格审查结果分析等方面的咨询。
3.服务流程
3.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
3.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按照服务方案,开展服务工作。
3.3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及时向客户反馈服务进展情况和服务结果。
4.服务质量控制
4.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服务质量。
4.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服务报告和服务评价
5.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向客户提交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咨询服务应当对客户的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信息技术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500-2013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