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087-2015
无公害农产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14 实施时间:2015-06-15


蚕豆是一种营养丰富的粮食作物,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高纤维等特点,被誉为“肉类中的蔬菜”。为了保证蚕豆的品质和安全,国家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DB54/T 0087-2015)。

1. 生产要求
蚕豆生产应选择土地肥沃、排水良好、土层深厚、土壤pH值在6.5-7.5之间的地块。在种植前应进行土壤消毒,保证土壤无病虫害。

2. 品种选择
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抗病虫害、产量高、品质好的蚕豆品种。

3. 种子处理
种子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种子无病虫害。种子处理剂应符合国家标准。

4. 田间管理
蚕豆生长期间应及时除草、松土、施肥、浇水等。在蚕豆生长初期,应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5. 病虫害防治
应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病虫害防治。在使用农药时应按照规定使用,避免超量使用。

6. 采收
蚕豆成熟后应及时采收,避免过度成熟。采收后应及时清理杂质,保证蚕豆的品质。

7. 贮藏
蚕豆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贮存期不宜过长,以免影响蚕豆的品质。

8. 加工
蚕豆加工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加工过程中应避免添加有害物质,保证产品的品质。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
GB/T 19633-201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
GB/T 19634-201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点规范
GB/T 19637-201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规范
GB/T 19638-2011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