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是为了保障儿童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其人员管理至关重要。本标准从人员基本条件、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离职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人员基本条件
1.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5. 无不良犯罪记录;
6. 体检合格。
二、招聘
1. 招聘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2. 招聘应当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的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和人数;
3. 招聘应当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4. 招聘应当注重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培训
1. 培训应当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的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2. 培训应当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3. 培训应当注重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 培训应当定期进行,确保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和提升。
四、考核
1. 考核应当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的实际需要,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
2. 考核应当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3. 考核应当注重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 考核应当定期进行,确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能力得到评估和提升。
五、奖惩
1. 奖励应当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2. 惩罚应当根据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3. 奖惩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六、离职
1. 离职应当根据人员的申请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实际需要,进行协商处理;
2. 离职应当注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3. 离职应当注重人员的离职原因和离职方式;
4. 离职应当注重人员的福利待遇和权益保障。
相关标准
- GB/T 18779-2002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 GB/T 18780-2002 儿童福利机构建筑设计规范
- GB/T 18781-2002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 GB/T 18782-2002 儿童福利机构卫生管理规范
- GB/T 18783-2002 儿童福利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