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250.3-2008
红豆杉种植及采收技术规程 第3部分: 原料林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08-03-16 实施时间:2008-07-01
红豆杉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为了保证红豆杉的质量和数量,需要建设红豆杉原料林基地。本标准主要介绍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要求和技术要求。
1. 基地选址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应选在海拔800米以上、年平均气温10℃以上、年降水量1000毫米以上的山地。同时,基地应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和交通干扰,保证红豆杉的生长环境。
2. 土壤要求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的土壤应为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黄壤或棕壤。土壤pH值应在5.5-7.5之间,有机质含量应在2%以上。
3. 种苗选用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的种苗应选用健康、生长良好、无病虫害的红豆杉苗木。苗木的高度应在30厘米以上,根系应发达。
4. 植树密度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的植树密度应根据土壤、气候和地形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植树密度应在500-800株/公顷之间。
5. 管护要求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的管护应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同时,应定期对红豆杉进行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 采收要求
红豆杉原料林基地的采收应在红豆杉树龄达到20年以上时进行。采收时应选择树干直径在10厘米以上、树高在5米以上的红豆杉进行。采收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红豆杉的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8733-2002 红豆杉干燥品质标准
GB/T 18734-2002 红豆杉药材质量标准
GB/T 18735-2002 红豆杉提取物质量标准
GB/T 18736-2002 红豆杉中药制剂质量标准
GB/T 18737-2002 红豆杉中药饮片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