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280.4-2008
肉羊养殖综合标准 第4部分: 饲草饲料
发布时间:2008-12-16 实施时间:2009-04-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羊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储存和使用。
二、品种要求
1. 饲草饲料应选用当地适宜的草种,如苜蓿、黑麦草、牧草等。
2. 饲草饲料应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以保证其品质和产量。
3. 饲草饲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三、质量要求
1. 饲草饲料应干燥、无霉变、无异味、无杂质。
2. 饲草饲料的营养成分应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以保证其品质和产量。
3. 饲草饲料的营养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四、加工要求
1. 饲草饲料应在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的地方进行加工。
2. 饲草饲料的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五、储存要求
1. 饲草饲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的地方。
2. 饲草饲料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六、使用要求
1. 饲草饲料应按照肉羊的需求进行合理的配比和使用。
2. 饲草饲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肉羊养殖综合标准
GB/T 19570-2004 肉羊饲养管理规范
GB/T 19571-2004 肉羊疾病防治规范
GB/T 19572-2004 肉羊屠宰加工规范
GB/T 19573-2004 肉羊产品质量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