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256-2008
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08-07-16 实施时间: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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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温泉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和传承旅游温泉文化,提高旅游温泉产业的发展水平,规范旅游温泉标识的使用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旅游温泉标识的使用,提高旅游温泉标识的识别度和知名度,促进旅游温泉产业的发展。
1.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旅游温泉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2.分类和命名
旅游温泉标识按照功能和形式分为导向标识、标志标识、警示标识、信息标识、装饰标识等五类。按照标识的位置和形式分为地面标识、墙面标识、立柱标识、悬挂标识等四类。按照标识的级别和用途分为一级标识、二级标识、三级标识等三类。旅游温泉标识的命名应当简洁明了,符合实际情况。
3.设计和制作
旅游温泉标识的设计应当符合旅游温泉的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美观性。旅游温泉标识的制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标识的质量和安全性。
4.安装和维护
旅游温泉标识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标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旅游温泉标识的维护应当及时、有效,保证标识的清洁、整洁和完好。
5.管理
旅游温泉标识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标识的规范化、统一化和有效性。旅游温泉标识的管理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保证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08 旅游景区标识使用规范
GB/T 6789-2016 标志设计通则
GB/T 22478-2008 旅游景区导向标识设计规范
GB/T 22479-2008 旅游景区标志标识设计规范
GB/T 22480-2008 旅游景区警示标识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