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312-2010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 终端机
发布时间:2010-06-16 实施时间:2010-10-01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和服务的系统。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中,用于与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外观要求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应具有良好的外观,无明显的划痕、变形、变色等缺陷。终端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凸起、凹陷、毛刺等缺陷。终端机的标志、标签应清晰、完整、不易脱落。

1.2 功能要求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应具有以下功能:
(1)数据采集:能够采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数据,并将数据上传至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
(2)数据查询:能够查询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中的数据,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终端机上。
(3)数据处理:能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传至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
(4)数据存储:能够将采集的数据、处理的数据存储在终端机中,并能够将数据上传至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
(5)数据传输:能够通过网络将数据上传至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并能够接收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的数据。

1.3 安全要求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应具有以下安全要求:
(1)数据安全:能够保证采集的数据、处理的数据、存储的数据、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性。
(2)系统安全:能够保证终端机与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之间的通信安全。
(3)用户安全:能够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2. 测试方法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的测试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检验规则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药品电子监管与服务系统终端机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