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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肋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品种,需要在晾房中进行干燥处理,才能达到合适的含水量和烟叶质量。因此,白肋烟晾房的建设对于烟草生产至关重要。DB53/T 327.22-2010《白肋烟标准晾房建盖》是为了规范白肋烟晾房建设而制定的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白肋烟晾房的建设和改建,包括晾房的选址、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 术语和定义
该标准中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2.1 晾房:用于烟叶干燥的建筑物。
2.2 晾房建筑面积:晾房内部有效干燥面积。
2.3 晾房高度:晾房内部自然通风口到地面的距离。
2.4 晾房通风口:晾房内部用于通风的开口。
2.5 晾房温度计:用于测量晾房内部温度的仪器。
2.6 晾房湿度计:用于测量晾房内部湿度的仪器。
3. 选址要求
3.1 晾房应选在地势较高、通风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
3.2 晾房周围应无高大建筑物、树木等遮挡物,以保证通风和光照。
3.3 晾房应远离河流、水库等水源,以免受潮。
4. 建筑设计要求
4.1 晾房建筑面积应根据烟叶产量和干燥时间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00平方米。
4.2 晾房高度应根据烟叶品种和干燥时间确定,一般不宜低于3米。
4.3 晾房通风口应根据晾房面积和高度确定,一般应占晾房面积的10%以上。
4.4 晾房内部应设置晾架,晾架高度应根据烟叶品种和干燥时间确定,一般不宜低于1.5米。
4.5 晾房内部应设置晾房温度计和湿度计,以便及时掌握晾房内部的温度和湿度情况。
5. 材料选用要求
5.1 晾房建筑材料应选用防潮、防腐、耐久的材料。
5.2 晾房通风口应设置防虫网,以防止虫害侵入。
5.3 晾房内部晾架应选用防腐、耐久的材料。
6. 施工要求
6.1 晾房施工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相关规定。
6.2 晾房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和防虫处理。
6.3 晾房内部应定期进行通风和换气,以保证烟叶干燥的效果。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烟草及其制品 通用术语
GB/T 19649-2005 烟草制品质量检验方法
GB/T 19650-2005 烟草制品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
GB/T 19651-2005 烟草制品标志、标签和包装
GB/T 19652-2005 烟草制品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