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
2.1 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
指在固定场所内,通过管道输送干粉灭火剂,利用燃气动力将干粉灭火剂喷射到火源上,达到灭火目的的灭火系统。
2.2 燃气动力
指利用压缩空气、氮气等气体作为动力,将干粉灭火剂喷射到火源上的动力。
2.3 灭火剂
指用于灭火的物质,本标准中指干粉灭火剂。
2.4 灭火控制器
指控制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启动、停止、喷射干粉灭火剂等动作的设备。
2.5 灭火控制中心
指集中控制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的启动、停止、喷射干粉灭火剂等动作的设备。
三、设计要求
3.1 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灭火剂的种类、数量、喷射速度、喷射时间等因素,确保系统的灭火效果。
3.3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场所的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气流等因素,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4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灭火控制器和灭火控制中心的位置、数量、功能等因素,确保系统的操作方便和可靠性。
四、施工要求
4.1 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3 施工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验收要求
5.1 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2 验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包括系统的功能测试、灭火效果测试等。
5.3 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相关标准
GB 50160-2018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14-2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367-2013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