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466.1-2013
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第1部分: 收集站建设及管理
发布时间:2013-01-15 实施时间:2013-04-01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畜禽粪便的处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高原湖泊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畜禽养殖区域,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对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收集站的建设及管理,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收集站的选址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距离饮用水源、居民区、文化遗址等敏感区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收集站应具备完善的设施,包括畜禽粪便收集设备、储存设备、处理设备等,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收集站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维护设备、处理畜禽粪便等。
4.收集站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5.收集站应建立健全的畜禽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管理制度,确保畜禽粪便的安全、高效、环保利用。
6.收集站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收集站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
8.收集站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相关标准
GB 18597-2001 畜禽养殖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9-2001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测规范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
GB 3097-1997 环境噪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