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获取、管理、利用的各类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是提高政府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基础,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是指为政务信息资源分配唯一的标识符,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共享利用。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唯一性: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是唯一的,以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共享利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可读性: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易于识别和理解,以方便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和管理。
3.可扩展性: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具备可扩展性,以适应政务信息资源的不断增加和变化。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识符长度: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的长度应当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标识符组成: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等组成,以确保唯一性和可读性。
3.标识符分段: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分段,以方便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4.标识符生成规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应当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生成,以确保唯一性和可读性。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统一制定,以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共享利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开放性原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开放,以方便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和互联互通。
3.可维护性原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应当易于维护和更新,以适应政务信息资源的不断增加和变化。
相关标准
GB/T 33661-2017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
GB/T 33662-2017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规范
GB/T 33663-2017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格式规范
GB/T 33664-2017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规范
GB/T 33665-2017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