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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府部门之间或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过程。为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交换体系,保障数据的安全、高效、便捷地交换。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交换体系的技术要求,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顺利进行。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数据交换方式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的数据交换方式包括点对点交换、中心化交换和分布式交换。本标准要求在选择数据交换方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考虑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实时性等因素。
2. 数据格式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的数据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7710-2008《公民身份号码》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数据格式应具备的一些基本要求,如数据应具有唯一性、可读性、可扩展性等。
3. 数据安全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的数据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本标准要求在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如加密传输、数字签名、访问控制等。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 数据交换效率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的数据交换效率直接影响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本标准要求在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用高效的数据交换技术,如数据压缩、数据分块、数据缓存等,以提高数据交换效率。
5. 数据交换监控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中的数据交换监控是保障数据交换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交换监控机制,对数据交换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数据交换的顺利进行。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7710-2008《公民身份号码》
GB/T 35273-2017《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第3部分:共享服务规范》
GB/T 35274-2017《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第4部分:共享服务管理规范》
GB/T 35275-2017《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第5部分:共享服务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