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是指为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而建立的一种信息系统。本标准适用于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旨在规范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系统架构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包括前端、中间件和后端三个层次。前端主要负责用户交互和数据展示,中间件主要负责数据传输和处理,后端主要负责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应具备高可用性、高并发性和可扩展性等特点。
2.功能模块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1)数据采集模块:负责采集政务信息资源,包括数据源的接入、数据格式的转换和数据质量的检测等;
(2)数据管理模块: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的存储、管理和维护,包括数据的分类、归档和备份等;
(3)数据交换模块: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包括数据的发布、订阅和查询等;
(4)安全保障模块:负责系统的安全保障,包括用户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等。
3.数据交换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应支持多种数据交换方式,包括文件传输、Web服务、消息队列等。系统应支持多种数据格式,包括XML、JSON、CSV等。系统应支持数据的实时交换和批量交换,能够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4.安全保障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用户身份认证:系统应支持多种身份认证方式,包括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指纹识别等;
(2)数据加密:系统应支持数据的加密传输和存储,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访问控制:系统应支持访问控制策略,包括角色授权、资源访问控制等;
(4)日志审计:系统应记录用户操作日志和系统日志,方便审计和追溯。
相关标准
GB/T 2097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身份识别规范
GB/T 25070-201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定指南
GB/T 28448-201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评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