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5/T 19.47-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47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30 实施时间:2019-11-01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府部门之间或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过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管理,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放,推动信息惠民工程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信息资源的安全和隐私。
(2)公开透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
(3)有序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有序进行,避免信息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
(4)互惠共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实现互惠共赢,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

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机构。应设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机构,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管理工作。
(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应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共享条件等。
(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应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互通互用。
(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和隐私。

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施步骤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实施步骤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信息资源的调查和整理。应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调查和整理,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等。
(2)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和归集。应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归集,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库。
(3)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放。应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共享和开放,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
(4)政务信息资源的监督和评估。应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监督和评估,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 信息共享基本规范
GB/T 28282-2012 信息共享分类与编码规范
GB/T 28283-2012 信息共享元数据规范
GB/T 28284-2012 信息共享安全规范
GB/T 28285-2012 信息共享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