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9/T 1.7-2019
漾濞泡核桃综合标准 第7部分:果实采收、加工
发布时间:2019-11-29 实施时间:2019-11-29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漾濞泡核桃果实的采收、加工过程。
二、术语和定义
2.1 漾濞泡核桃:指产自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的核桃。
2.2 采收:指将漾濞泡核桃果实从树上摘下的过程。
2.3 加工:指将采收的漾濞泡核桃果实进行清洗、晾晒、烘干等处理的过程。
三、采收要求
3.1 采收时间:漾濞泡核桃果实采收时间应在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之间。
3.2 采收方法:采用手工摘取的方式进行采收,不得使用机械设备。
3.3 采收时应注意果实的完整性,不得损伤果实。
四、加工要求
4.1 清洗:将采收的漾濞泡核桃果实进行清洗,去除果皮和杂质。
4.2 晾晒:将清洗后的漾濞泡核桃果实晾晒至果实含水量达到10%以下。
4.3 烘干:将晾晒后的漾濞泡核桃果实进行烘干,使果实含水量达到6%以下。
4.4 包装:将烘干后的漾濞泡核桃果实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五、质量要求
5.1 外观要求:漾濞泡核桃果实外观应整齐,无裂口、变形、霉斑等缺陷。
5.2 含水量:漾濞泡核桃果实含水量应在6%以下。
5.3 杂质含量:漾濞泡核桃果实杂质含量应在1%以下。
相关标准
GB/T 5490-2008 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GB/T 5491-2008 食品包装用塑料薄膜和塑料硬片材料
GB/T 5492-2008 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
GB/T 5493-2008 食品包装用金属材料
GB/T 5494-2008 食品包装用玻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