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9/T 13-2019
洱海流域农家乐、特色客栈游客投诉处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9-11-29 实施时间:2019-11-29


一、基本要求
1.农家乐、特色客栈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2.农家乐、特色客栈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地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3.农家乐、特色客栈应当对游客投诉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二、投诉处理程序
1.游客投诉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回复游客。
2.投诉处理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游客的投诉内容,了解情况,核实事实,分析原因。
3.投诉处理人员应当根据投诉内容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投诉处理流程
1.游客投诉应当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
2.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投诉内容、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3.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与游客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四、投诉处理结果的反馈
1.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在处理投诉后,及时向游客反馈处理结果。
2.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向游客说明处理结果的原因和依据。
3.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向游客道歉,表达歉意,消除不良影响。
4.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中,进行分析和总结。

相关标准
GB/T 14398-2016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5829-2010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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