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窗口和人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群众满意度。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职责和服务标准,加强服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尊重群众,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服务态度友好。
2.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能够为群众提供准确、及时、专业的服务。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能够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其他窗口和人员,共同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任务。
二、评优标准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的评优标准应当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准确性、服务及时性、服务专业性等方面。
2.服务态度:包括服务热情、服务礼貌、服务耐心等方面。
3.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熟练度、业务掌握度、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
4.工作效率:包括工作速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三、评优程序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的评优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
1.评优申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服务管理部门提交评优申报材料。
2.初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对评优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评优条件的窗口和人员名单。
3.评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符合评优条件的窗口和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评优名单。
4.公示: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公示评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5.表彰: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对评优名单中的窗口和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四、评优结果的公示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公示评优结果,包括评优名单、评优标准、评优程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评优结果进行评估和调查,及时纠正评优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相关标准:
1. GB/T 27922-201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2. GB/T 27923-201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3. GB/T 27924-201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规范
4. GB/T 27925-201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 GB/T 27926-201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