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37-2019
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9-12-01 实施时间:2020-02-01
滇池是中国南方重要的淡水湖泊之一,也是滇池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滇池流域“五采区”是指滇池周边的五个县区,包括昆明市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以及安宁市和呈贡区。由于长期的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滇池流域“五采区”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植被覆盖率低,土地退化严重,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改善滇池流域“五采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措施。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恢复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提高植被恢复的效果和质量。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包括植被恢复的目标、原则、范围、对象、时间、空间等方面的要求。
2. 技术措施:包括植被恢复的方法、工艺、设备、材料等方面的措施。
3. 技术标准:包括植被恢复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监测标准等方面的标准。
4. 技术评价:包括植被恢复的效果评价、经济评价、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恢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也适用于其他类似地区的植被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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