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306/T44-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04-02 实施时间:2020-04-15


政务服务代办服务是指政府机关或其授权的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代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政务服务代办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对于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DB 5306/T44-2020昭通市政务服务代办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对象和范围:政务服务代办服务适用于昭通市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服务内容:政务服务代办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信息,服务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4.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5.服务收费: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服务机构应当公示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多收费。

6.服务监督: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和意见。

7.服务保障: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应当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及时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和困难。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政务服务标准化与规范化
GB/T 27922-2011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7923-2011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管理标准
GB/T 27924-2011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GB/T 27925-2011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监督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