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306/T45-2020
昭通市政务窗口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04-02 实施时间:2020-04-15


政务窗口是政府与市民、企业之间的桥梁,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为了提高政务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昭通市政府制定了DB 5306/T45-2020 昭通市政务窗口服务规范,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流程规范
政务窗口服务流程应该规范、简化、便捷,服务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三个环节,服务前应该做好服务准备工作,服务中应该认真、耐心、细致地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服务,服务后应该做好服务记录和反馈工作。

2.服务质量标准
政务窗口服务质量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服务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服务技能,服务过程中应该注重细节,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果等方面。

3.服务标准规范
政务窗口服务标准应该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服务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标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等方面。

4.服务监督管理
政务窗口服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监督管理应该包括服务评估、服务监督、服务投诉等方面,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服务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5.服务创新发展
政务窗口服务应该不断创新和发展,适应社会和市民的需求变化,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服务创新发展应该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技术等方面,通过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等手段,不断提升政务窗口服务的水平和品质。

相关标准
GB/T 18457-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18458-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规范
GB/T 18459-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规范
GB/T 18460-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GB/T 18461-2015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创新发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