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306/T51-2020
昭通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02 实施时间:2020-04-15
政务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了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昭通市制定了《昭通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管理和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培训目标包括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内容包括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实践操作和网络学习等;培训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和培训档案管理等;培训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质量评估等。
该办法还规定了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主体、培训对象、培训周期和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主体为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培训对象为昭通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培训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