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是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的重要场所。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是救助对象与救助管理站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规范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标准。
一、服务态度
1.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以热情、礼貌、耐心的态度接待救助对象,尊重救助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辱骂救助对象。
2.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主动了解救助对象的需求和困难,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不得推诿、拖延、敷衍救助对象。
3.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保守救助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救助对象的隐私。
二、服务流程
1.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不得随意更改服务流程。
2.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救助对象提供有关政策、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3.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救助对象的申请材料,不得随意拒绝或者违规批准救助申请。
三、服务质量
1.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服务质量。
2.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救助对象的投诉和意见,认真听取救助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四、职业道德
1.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救助对象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保守救助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利用救助对象的信息谋取私利。
3. 救助管理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流程规范
GB/T 27924-2011 社会救助机构职业道德规范
GB/T 27925-2011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27926-2011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投诉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