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5/T 39.2-2020
保山市鲜食豌豆生产技术综合标准 第2部分:产地环境及种植区划
发布时间:2020-08-14 实施时间:2020-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保山市鲜食豌豆的生产过程中的产地环境及种植区划。

二、术语和定义
2.1 鲜食豌豆:指未经加工的豌豆果实,可供生食或加工制成豌豆类食品。
2.2 产地环境:指鲜食豌豆生长的土壤、气候、水源、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等自然环境因素。
2.3 种植区划:指根据产地环境的不同,将鲜食豌豆种植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便进行管理和监测。

三、产地环境要求
3.1 土壤要求
(1)土壤pH值应在6.0-7.5之间。
(2)土壤应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保水性。
(3)土壤中不得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3.2 气候要求
(1)年平均气温在10℃以上。
(2)年降水量在800-1200毫米之间。
(3)年日照时数在2000小时以上。

3.3 水源要求
(1)水源应为清洁、无污染的地下水或山泉水。
(2)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4 地形地貌要求
(1)种植区域应为海拔500-2000米的山区。
(2)种植区域应为坡度在15度以下的缓坡地带。
(3)种植区域应为无污染的自然环境。

3.5 生态环境要求
(1)种植区域应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种植区域应为无农药、无化肥、无重金属污染的环境。
(3)种植区域应为生态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地区。

四、种植区划要求
4.1 根据产地环境的不同,将鲜食豌豆种植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便进行管理和监测。
4.2 种植区划应根据土壤、气候、水源、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划分。
4.3 种植区划应定期进行调整和评估,确保鲜食豌豆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