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4-2021
滇池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01 实施时间:2021-04-01
滇池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湖泊之一,也是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水源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滇池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了保护滇池生态环境,推进滇池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的开展,制定本标准,旨在规范滇池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项目立项
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内容、预算、时间等。
2. 项目立项应经过科学论证,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 项目立项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二、实施管理
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 项目实施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3. 项目实施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 项目实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验收管理
1. 项目实施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和要求。
2. 验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标准应明确、科学、合理。
3. 验收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四、结题管理
1. 项目验收合格后,应进行结题,形成结题报告。
2. 结题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目标、任务、内容、成果、经验、教训等。
3. 结题报告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项目管理通用要求
GB/T 50500-2013 项目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