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65-2021
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15 实施时间:2021-12-01


市长质量奖是中国质量奖的地方级别奖项,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组织。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是对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包括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审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评审程序方面,该标准要求评审工作应按照“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颁奖”六个环节进行。评审标准方面,该标准要求评审应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兼顾企业经济效益、社会责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评审方法方面,该标准要求评审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评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评审结果的公示和奖项的颁发等方面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应由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政府部门代表等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评审报告应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表现。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并按照评审结果颁发奖项。

通过实施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可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580-2017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 GB/T 29490-2013 创新管理指南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