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餐厨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标准。DB5329/T 78.2-2021 洱海流域餐厨垃圾综合利用 第2部分 分类、收集与清运就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餐厨垃圾的分类要求
根据垃圾的来源和性质,将餐厨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其中,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的物品;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对环境有害的物品;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食品残渣等易腐烂的物品;干垃圾包括瓶子、罐子、纸盒等不易腐烂的物品。
2. 餐厨垃圾的收集要求
根据不同的垃圾分类,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对于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收集和运输;对于湿垃圾和干垃圾,应当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收集和运输。
3. 餐厨垃圾的清运要求
餐厨垃圾的清运应当采用密闭式车辆进行,避免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产生异味和污染。同时,应当定期对清运车辆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清运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 餐厨垃圾的综合利用要求
餐厨垃圾的综合利用应当采用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式进行。对于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回收和再利用;对于湿垃圾,应当采用生物处理、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干垃圾,应当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准
GB/T 24689-200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
GB/T 24684-200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使用导则
GB/T 24685-200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24686-200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投放标志使用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