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营养物质,如果不加以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对污泥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是污水处理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标准针对洱海流域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问题,提出了连续搅拌厌氧消化技术的要求。
1. 设备要求
(1)连续搅拌厌氧消化池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耐久性。
(2)池体内部应平整光滑,无死角,便于清理和维护。
(3)池体应设置进出口管道和搅拌设备,以保证污泥的均匀搅拌和通畅的进出口。
(4)池体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收集池内产生的沼气,以便后续利用。
2. 工艺要求
(1)污泥应先进行初步处理,去除大颗粒物和易腐物质。
(2)污泥应在连续搅拌厌氧消化池中进行消化,消化时间应根据污泥性质和处理量确定。
(3)消化后的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脱水后的污泥可以进行综合利用,如制成有机肥料、填埋覆盖材料等。
3. 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和工艺流程,能够独立操作和维护设备。
(2)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3)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污泥进行监测,确保污泥处理效果符合要求。
4. 监测要求
(1)对污泥的消化效果进行监测,包括COD、BOD、TN、TP等指标。
(2)对污泥的脱水效果进行监测,包括含水率、干固含量等指标。
(3)对沼气的产生和利用进行监测,包括沼气产量、沼气成分等指标。
相关标准:
GB/T 23469-2009 污泥综合利用技术要求
GB/T 18920-2002 污泥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919-2002 污泥处理工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918-2002 污泥处理操作规程
GB/T 18917-2002 污泥处理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