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698-2010
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0-12-14 实施时间:2011-01-01


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仓储物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2 本标准适用于仓储物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1.3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
2.1 仓储物流单位:指从事仓储、物流、配送等业务的单位。
2.2 消防安全:指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管理。
2.3 消防安全管理:指对仓储物流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2.4 火灾事故:指因火源、可燃物、氧气三要素同时存在而引起的火灾。
2.5 灭火器材:指用于灭火的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器具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1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3.2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3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4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5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1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4.2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3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配备灭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4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5 仓储物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160-2018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用水设备及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