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851.1-2013
烟叶专业分级散叶收购规范 第一部分:组织管理
发布时间:2013-12-06 实施时间:201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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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是我国的重要农产品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烟草制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了保证烟叶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必须对烟叶进行分级和散叶收购。为此,国家制定了《烟叶专业分级散叶收购规范》(DB52/T 851.1-2013),以规范烟叶分级和散叶收购的组织管理。
一、收购企业的基本条件
收购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烟叶收购资格证书;
2.有烟叶收购场所;
3.有收购人员;
4.有收购设备和工具;
5.有收购记录和档案。
二、收购人员的资格要求
收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
3.具备烟叶收购知识和技能;
4.持有烟叶收购人员资格证书。
三、收购场所的要求
收购场所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烟叶收购场所的规定;
2.具备收购烟叶的设备和工具;
3.具备收购烟叶的储存条件;
4.具备收购烟叶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收购程序的要求
收购程序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收购前应当对烟叶进行检验和分级;
2.收购时应当按照烟叶的品种、等级、重量等进行记录;
3.收购后应当对烟叶进行储存和保管;
4.收购后应当及时向烟草专卖局报告收购情况。
五、收购记录的要求
收购记录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记录应当包括烟叶的品种、等级、重量、价格等信息;
3.记录应当保存至少3年。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烟叶分级方法
GB/T 16158-2012 烟叶散叶收购规范
GB/T 16159-2012 烟叶质量检验方法
GB/T 16160-2012 烟叶储存条件
GB/T 16161-2012 烟叶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