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917-2014
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标准
发布时间:2014-07-24 实施时间:2014-08-24


贵州省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等级,Ⅳ级为最低等级。各级别的启动条件和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Ⅰ级启动条件:
1. 预计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2.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 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2. 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做好避险工作;
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5. 加强应急通信和联络工作;
6. 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7. 加强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Ⅱ级启动条件:
1. 预计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2.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3.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4. 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2. 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做好避险工作;
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5. 加强应急通信和联络工作;
6. 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7. 加强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Ⅲ级启动条件:
1. 预计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
2.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4. 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2. 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做好避险工作;
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5. 加强应急通信和联络工作;
6. 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7. 加强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Ⅳ级启动条件:
1. 预计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小威胁;
2.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小社会影响;
3. 气象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小经济损失;
4. 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1.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2. 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做好避险工作;
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5. 加强应急通信和联络工作;
6. 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7. 加强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相关标准:
1. GB/T 20481-2006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2. GB/T 17980.7-2004应急管理术语 第7部分:应急响应
3. GB/T 17980.8-2004应急管理术语 第8部分:应急响应预案
4. GB/T 17980.9-2004应急管理术语 第9部分:应急响应组织
5. GB/T 17980.10-2004应急管理术语 第10部分:应急响应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