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885-2014
贵州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规范
发布时间:2014-02-20 实施时间:2014-03-20


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由于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劳动条件的特殊性质、强度、频度等因素,引起的慢性病、中毒、损伤等疾病。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

该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包括尘肺病、化学中毒、放射病、噪声聋、振动病等。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标准规定了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其中,基本要求包括对职业病的定义、病因学、流行病学、病理学、临床表现、诊断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程序包括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程序和流程;方法包括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临床诊断等方面的方法。

在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中,标准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例如,对于职业病的复发、加重、恶化等情况,应当进行重新诊断和鉴定;对于职业病的病因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应当进行详细的职业史、病史、家族史等方面的调查。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相关标准
GBZ/T 229.1-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T 229.2-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GBZ/T 229.3-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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