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红粘土和高液限土路基的设计和施工。
二、术语和定义
2.1 红粘土:指颜色为红色或棕红色的粘性土壤。
2.2 高液限土:指液限大于50%的土壤。
2.3 路基:指道路的基础部分,由路基土和路基石组成。
2.4 路基土:指路基中的土壤部分。
2.5 路基石:指路基中的石料部分。
2.6 路基宽度:指路基横向宽度。
2.7 路基高度:指路基纵向高度。
2.8 路基坡度:指路基横断面的倾斜度。
2.9 路基压实度:指路基土的密实程度。
2.10 路基排水:指路基土的排水性能。
2.11 路基稳定性:指路基的抗沉降、抗侧移和抗滑移能力。
2.12 路基耐久性:指路基的使用寿命和抗老化能力。
三、设计要求
3.1 红粘土路基的设计要求
(1)路基宽度应根据设计车速、交通量、土壤承载力等因素确定。
(2)路基高度应根据路段纵坡、路基土的压实度等因素确定。
(3)路基坡度应根据路段横坡、路基土的排水性能等因素确定。
(4)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路基土的排水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路基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路基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 高液限土路基的设计要求
(1)路基宽度应根据设计车速、交通量、土壤承载力等因素确定。
(2)路基高度应根据路段纵坡、路基土的压实度等因素确定。
(3)路基坡度应根据路段横坡、路基土的排水性能等因素确定。
(4)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路基土的排水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路基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路基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施工要求
4.1 红粘土路基的施工要求
(1)路基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实。
(2)路基土应保持适当的含水量。
(3)路基土应保持平整。
(4)路基土应保持排水畅通。
(5)路基石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铺设。
(6)路基石应保持平整。
(7)路基石应保持排水畅通。
4.2 高液限土路基的施工要求
(1)路基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实。
(2)路基土应保持适当的含水量。
(3)路基土应保持平整。
(4)路基土应保持排水畅通。
(5)路基石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铺设。
(6)路基石应保持平整。
(7)路基石应保持排水畅通。
五、检验要求
5.1 红粘土路基的检验要求
(1)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路基土的排水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路基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路基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 高液限土路基的检验要求
(1)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路基土的排水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路基稳定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路基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50123-2019 公路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2001 建筑工程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T 50108-2015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110-2010 公路工程施工与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