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937-2014
地理标志产品罗甸艾纳香
发布时间:2014-09-13 实施时间:2014-10-1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罗甸县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罗甸艾纳香。

二、质量标准
1. 外观要求:色泽深绿,形状规整,无杂质。
2. 气味要求:香气浓郁,清新持久。
3. 味道要求:味道鲜美,回甘持久。
4. 水分含量:不超过12%。
5. 挥发油含量:不低于1.5%。
6. 灰分含量:不超过5%。
7. 酸不溶性灰分含量:不超过1%。
8. 霉菌总数:不超过10^4CFU/g。
9. 大肠菌群:不检出。

三、生产要求
1. 原料选择:选用罗甸县当地优质艾草为原料。
2. 加工工艺:采用传统的蒸馏工艺,不得添加任何化学物质。
3. 包装要求: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密封性好。

四、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目测。
2. 气味检验:闻香。
3. 味道检验:品尝。
4. 水分含量检验:干燥至恒重法。
5. 挥发油含量检验:蒸馏法。
6. 灰分含量检验:灰化法。
7. 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检验:酸洗法。
8. 霉菌总数检验:平板计数法。
9. 大肠菌群检验:MPN法。

相关标准
GB/T 5490-2008 香料和香精用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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