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人口的数量逐渐减少,但特困人员的数量却仍然很大。特困人员是指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自理生活,无法获得生活来源的人员。为了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国实行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了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特困人员脱贫致富,制定了本标准。
1.基本要求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贫困人口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的原则,注重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精神慰藉,促进特困人员的自我发展和脱贫致富。
2.工作程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当按照“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的程序进行。特困人员应当通过申请,经过审核后,由相关部门发放救助金或提供救助物品,同时加强对特困人员的监督管理。
3.工作内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内容包括: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的帮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的实际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4.工作方法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现金救助、物品救助、服务救助等。同时,应当注重特困人员的自我发展和脱贫致富,鼓励特困人员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和社会服务。
5.工作效果评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
相关标准
GB/T 6723-2017 精准扶贫术语
GB/T 36970-2018 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服务规范
GB/T 36971-2018 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供养服务规范
GB/T 36972-2018 特困人员住房救助供养服务规范
GB/T 36973-2018 特困人员教育救助供养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