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而设立的特殊区域,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贵州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范是为了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一、自然保护区的划定
1.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按照生态系统、物种、地貌、水系等自然特征进行划分。
2.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应当充分考虑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社会经济等因素,确保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应当经过公示和听取意见,征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同意。
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1. 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制定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划。
2. 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社会经济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应当经过公示和听取意见,征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同意。
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1.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2.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社会经济等因素,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4.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当注重公共设施建设,满足游客和管理人员的基本需求。
四、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1.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2.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措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3.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研究,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物种、地貌、水系等方面的研究,为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对游客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相关标准
GB/T 3097-2012 自然保护区分类与管理
GB/T 3098-2012 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评价
GB/T 3099-2012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评价
GB/T 3100-2012 自然保护区地貌评价
GB/T 3101-2012 自然保护区水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