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257.14-2017
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 第14部分:屠宰检疫
发布时间:2017-12-08 实施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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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肉牛生产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贵州肉牛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保障贵州肉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其中,屠宰检疫是贵州肉牛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标准就是针对屠宰检疫的要求进行规定的。
1. 屠宰前检疫
在贵州肉牛屠宰前,必须进行检疫。检疫人员应当对贵州肉牛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体温、呼吸、心跳、精神状态、皮肤、眼睛、鼻子、口腔、乳房、肛门等方面。对于发现有疾病症状的贵州肉牛,应当进行隔离处理,不得进行屠宰。
2. 屠宰后检疫
在贵州肉牛屠宰后,必须进行检疫。检疫人员应当对贵州肉牛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内脏、肌肉、骨骼、淋巴结等方面。对于发现有疾病症状的贵州肉牛,应当进行检疫处理,不得销售。
3. 检疫处理
对于发现有疾病症状的贵州肉牛,应当进行检疫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包括隔离、治疗、宰杀等。对于经过治疗后仍然存在疾病症状的贵州肉牛,应当进行销毁处理。
4. 检疫记录
在贵州肉牛屠宰检疫过程中,应当做好检疫记录。检疫记录应当包括贵州肉牛的来源、数量、检疫结果等信息。检疫记录应当保存至少3年。
相关标准:
GB/T 17236-2008 肉类和肉制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
GB/T 17237-2008 肉类和肉制品化学检验方法
GB/T 17238-2008 肉类和肉制品感官检验方法
GB/T 17239-2008 肉类和肉制品营养成分分析方法
GB/T 17240-2008 肉类和肉制品加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