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185-2017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08 实施时间:2017-11-0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问题。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我国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DB52/T 1185-2017)则是在此基础上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要求: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评价程序等基本要求。
2. 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前准备、评价方案编制、评价实施、评价报告编制等程序。
3. 评价方法: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方法,包括野外调查、实验室分析、模型模拟、专家咨询等。
4. 评价内容: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5. 评价报告: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格式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噪声污染标准
GB 3838-200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1-2007 空气质量标准
GB 8978-1996 水质标准
GB/T 18920-2002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